Wednesday, June 26, 2019

V.Sir 林鄭好心做壞事

V.Sir
林鄭好心做壞事


香港最近因逃犯條例, 反送中鬧到滿城風雨, 香港人出來示, 與警方衝突, 引至全球都關注, 可謂前無例。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提議逃犯修例, 起因是一對香港情侶去台灣旅行, 而港女潘曉穎懷疑被男友殺害, 並棄屍於當地, 事後男友逃回香港, 台灣警方三次向香港政府提出引渡回台灣, 但香港全無回應, 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引渡協議, 結果香港警方只可以盜竊信用卡罪拘捕。

林鄭身為特首, 基於同情心, 與各局長商議後, 提議修改逃犯條, 但估唔到,港市民對反送中反應好大, 大批青年人出街, 事後為了補救, 與各議員們預先開閉門會議, 公佈會以[]來平息示威人士, 在會議中被建制派之麥美娟議員強力反道歉如不接受, 會令事件更惡化, 指罵到林鄭哭。

硬頸-林鄭與各局長的決定的事, 又點會改變, 一如所料, 道歉後令示威者不接受, 並要求撤銷修, 令林鄭領導下的政府深入政治危機。

V Sir並不贊成以示威方式來表達, 有人問我的意見, 對此事作出分折, 如果逃犯條例通過, 影響的並不是只是針對一般逃犯, 而是香港是一個資金進出自由的天堂, 所以資金都視香港為parking聖地, 國際大投資者, 或是中國有錢人, 先將資金匯來香港, 所以大陸有錢人都在香港投資購買豪宅, 安全又可增值, 家人先來香港居住, 子女可在香港接受教育, 是在香港醫療健康,有空來香港住幾天。

如通過後, 往後資金不再來香港, 對香港房地產影響更大, 結果是這班中國有錢人都分分出售套現, 將資金轉離香港。

V Sir認為立法局還有其它民生, 經濟, 基建, 福利,等的議題,立法局迫切通, 何必浪費時間去提議逃犯條例?

林鄭是婦女之心, 但好心做壞事。



特別感謝 www.valueoffices.com 的全力IT技術支援令作者能實現夢想;  

免責聲明 
本內容旨在分享筆者所見所聞內容僅作個人觀點並不作爲任何人士就個別問題或情況,作出任何行爲的建議誹謗、違約、疏忽。

本博客中的文章(包括轉貼圖片、網站連結捷徑)的版權僅歸原作者所有,若有版權聲明或文章從其它網站轉載而附带有侵權聲明,其版權歸屬以附帶聲明為准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本作者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証明、權屬及詳細証明,本作者會即時跟進或移除相關內容任何直接、间接使用本博客之资料者,視為接受本作者免責聲明的約束。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