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ir
講劏舖的下場
早前香港政府表示, 有意在私人市場斥資200億, 購入60萬呎樓面, 作旗下護老、青年中心等社會福利機構作舖址。有班商場劏舖業主, 給我看經濟日報上的新聞, 內容話有幾個已淪為死場的劏場, 有某某人帶頭號召班劏舖苦業主, 成立[劏場聯盟], 要求政府來接收爛攤子。
故問我的意見, 是否有機會成功 ?
我回答四個字: 談何容易,
大家即說: 人家都在開始整了, 你為何說NO呢!
V.Sir一貫作風是講真相。
我簡單的講解如下:
1, 用香港人的200億來購私人物業, 只不過提議, 將來能否通過
立法局班議員的批準?, 先至唸啦
2,
香港政府一貫作風都從不涉及私人利益問題;
3,
因政府包括地政署, 物業, 法律, 防火, 物業契約, 大廈公契,
交通, 環保等等, 任何一項不符, 就算贈送, 政府都不會考慮,
這類商場是否合適與否, 大家心中有數,
4,
政府是不缺錢, 價格並首非選, 其政策是平衡整体的考慮;
5,
基本條件是要所有的業主一致同意售賣, 不需等你們大家簽
同意書後, 再來與我商量;
6,
售價標準必須統一計算制度, 但經驗話我知, 必有爭議;
7.
劏舖單位數量如多, 各單位大小位置不一, 原則上無統一標
準, 到時各業主必會爭取更大利益, 而難達成一致;
8,
前期準備工作, 需請律師代表各業主, 而律師費必預先付, 樓
價都虧了, 更不願再出錢, 再講律師費是無底深澤,律師費是
越久越多;
V.Sir看到此新聞, 雖然, 對苦主抱以同情, 但只能怪自已看走眼,
聽信地產代理的美麗的故事去買。
[劏場聯盟]是一場宣傳show, 多過實際, 千萬莫抱有任何如可租
出, 就可收租過日子, 或與劏舖鬥長命, 價格難升是事實, 如果
你無心拖下去, 感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就早日脫手賣出, 因越
拖久, 最終輸了價格還蝕利息。
物業始終是磚頭, 爛船也有三分釘, 不多不少會有錢收, 只是不
特別感謝 www.valueoffices.com 的全力IT技術支援, 令作者能實現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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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內容旨在分享筆者所見所聞, 內容僅作個人觀點並不作爲任何人士就個別問題或情況,作出任何行爲的建議, 誹謗、違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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